“你还记得吗?”他说,“我常常跟你提起他的。”然后,他转向了我,“你来为什么不告诉我?你来巴黎多久了?计划待多长时间?你为什么不再早来一个小时,那样我们就可以一块儿吃饭了。”
他一边连珠炮似的提着这些问题,一边把我让到椅子上。他像拍靠垫那样不断地拍着我的肩膀,又是让我抽雪茄,又是让我喝酒吃糕点,一直忙乎着招待我。家里没找到威士忌,他简直伤心死了,接着就要去给我煮咖啡,绞尽脑汁想着还能招待我些什么。他笑得合不拢嘴,每个毛孔里都冒出喜悦的汗珠。
“你一点儿也没变。”我一面打量着他,一面笑着说。
他还是那副惹人发笑的样子。他是个身体肥胖、个子矮小的人,腿很短,虽说最多不超过三十岁,可已经秃顶。他的脸滚圆滚圆的,皮肤很白,可脸颊和嘴唇却总是红通通的。他的眼睛也长得圆圆的,蓝色的,鼻梁上架着一副金边大眼镜,他的眉毛很淡,几乎看不出来。看到他,会让你想起鲁宾斯画的那些一团和气的胖胖的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