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俊祥关于两河舫餐饮分公司支付其拖欠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及加班工资等25%经济补偿金的上诉主张,因吴俊祥未依法先行请求劳动行政部门处理,二审法院对此均不予支持。
社会保险的补缴问题并非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吴俊祥关于两河舫餐饮分公司为其补缴社会保险并支付经济补偿的上诉主张,二审法院不予支持。
当事人均认可一审法院关于返还吴俊祥代扣工服押金300元的判项,二审法院不持异议。
综上,吴俊祥、两河舫餐饮分公司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二审法院不予支持。
?【案件焦点】
农民工的权益保护一直是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的重点和难点,农民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自我救济能力由于受到知识水平和学历的限制更加困难,为此,我国出台了专门的农民工社会保险规定,为农民工社会保险权益的维护提供了法律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