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要将他遣返原籍,李贽觉得这场真是该演完了。他一生两畏,一畏回乡,二畏回家,是绝对行不得的,于是,决定自杀,而且采用了近乎“行为艺术”的死法在内,也透出他必闹到别人目瞪口呆的风格。
1602年春天的北京城,那肆虐的风沙,显然比现在的状况还要糟得多。最虔信李贽的公安三袁之一的袁小修,写过一篇《游高梁桥记》,讲到与其兄袁中郎同去西直门外踏青,被沙尘暴刮回来的狼狈,“坐至丙夜,口中含沙尚砾砾”,可见风沙之烈,也可见彼时的中国人,尚无牙刷和刷牙这一说。就在同样的三月天,在通州北门外的迎福寺边,人们冒着扑面噎口的扬尘,草草地葬送了李贽。“行年七十六,死无一棺”(明陶望龄《歇庵集》),这倒也符合卓吾老子的一贯精神。
沙尘能将元大都的遗址,埋在地下不见踪影许多年,但是,掩埋李贽尸骸的那抔黄土,却遮挡不住他那“逆潮流”的精神。争议一直伴随着他的名字,讨论到明末,讨论到清初,褒者有之,贬者有之,官方封杀,民间传播,死了以后还要让人不安生,说明李卓吾一生没有白闹。
明末清初,一些在野的大学问家,对李贽的行径持反感态度。如顾炎武云:“自古以来,小人之无忌惮,而敢于叛圣人者,莫过于李贽。”如王夫之云:“王氏之学,一传而为王畿,再传而为李贽,无忌惮之教立而廉耻丧,盗贼兴。”稍后一点,在朝的王士禛也同样:“余素不喜李贽之学,其《藏书》、《续藏书》未尝寓目。近偶观之,其最害道者莫如《论狂狷》一篇。其言正如醉梦中呓语,而当时诸名士极推尊之,何哉?”更甭说编纂《四库全书》的纪晓岚和《明史》的张廷玉了,对李贽简直近乎唾弃了。